(1)正常使用性的鉴定,应以现场的调查、检测结果为基本依据。鉴定采用的检测数据,应符合以下的要求:
1)检测方法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采用。当需采用不止一种检测方法同时进行测试时,应事先约定综合确定检测值的规则,不得事后随处理
2)检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构件单位,并应有取样、布点方面的详细说明。当测点较多时,尚应绘制测点分布图。
A基础:
a.独立基础:一个基础为一个构件。
b,墙下条形基础:一个自然间的一轴线为一构件。
e.带壁柱墙下条形基础:按计算单元的划分确定。
d.单桩:一根为一构件。
e,群桩:一个承台及基础所含的基桩为一构件。
f.筏形基础和箱形基础:一个计算单元为一构件。
B.墙
a,砌筑的横墙:一层高、一自然间的一轴线为一构件。
b.砌筑的纵墙:(不带壁柱)一层高、一自然间的一轴线为一构件。
C.带壁柱的墙:按计算单元的划分确定
d.剪力墙:按计算单元的划分确定
C.柱
a,整截面柱:一层、一根为一构件
b.组合柱一层、整根(即含所有柱肢)为一构件
D.梁式构件
跨、一根为一构件;若仅鉴定一根连续梁时,可取整根为一构件
E.板:
a.预制板:一块为一构件
b.现浇板:按计算单元的划分确定
c.木楼板、木屋面板:一开间为一构件
F.桁架、拱架
榀为一构件
G.网架、折板、壳
计算单元为一构件
(2)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,结构构件的鉴定,尚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进行计算分析和验算:
1)检测结果需与计算值进行比较
2)检测只能取得部分数据,需通过计算分析进行鉴定;
3)为改变建筑物用途、使用条件或使用要求而进行的鉴定
3)对被鉴定的结构构件进行计算和验算,除应符合现行设计规范的规定
1)对构件材料的弹性模量、剪变模量和泊松比等物理性能指标,可根据鉴定认的材料品种和强度等级,按现行设计规范规定的数值采用。
2)验算结果应按现行标准、规范规定的限值进行评级。若验算合格,可根据实际完好程度评为a级或b级;若验算不合格,应定为c级。
3)若验算结果与观察不符,应进一步检查设计和施工方面可能存在的
2、钢结构构件正常使用性鉴定
(1)钢结构构件的正常使用性鉴定,应按位移和锈蚀(腐蚀)两个检查项目,分别评定每一受检构件的等级,并以其中较低一级作为该构件使用性等级对钢结构受拉构件,尚应以长细比作为检查项目参与上述评级。
2)当钢桁架或其他受弯构件的正常使用性按其挠度检测结果评定时,应按下列规定评级。
1)若检测值小于计算值及现行设计规范限值时,可评为a,级;
2)若检测值大于或等于计算值,但不大于现行设计规范限值。可评为b,级;
3)若检测值大于现行设计规范限值时,应评为c,级;
注意:允许在一般构件的鉴定中,对检测值小于现行设计规范限值的情况,直接根据其完好程度定为a,级或b,级。
(3)当钢柱的正常使用性需要按其柱顶水平位移(或倾斜)检测结果评定时。可按下列原则评级;
1)若该位移的出现与整个结构有关,取与上部承重结构相同的级别作为该柱的水平位移等级。
2)若该位移的出现只是孤立事件,则可根据其检测结果直接评级,评级所需的位移限值,可按下表所列的层间数值确定。
(3)当钢结构构件的正常使用性按其锈蚀(腐蚀)的检查结果评定时,应按下表的规定评级。
(4)当钢结构受拉构件的正常使用性按其长细比的检测结果评定时,应按表的规定评级。